热点文章  
  职场快讯  
      首页 > 新闻快讯 > 政策法规 > 广东拟规定红头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

广东拟规定红头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

来源:小瑜    时间:2009-12-11

 

广东拟规定红头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

来源:广州日报

    10日,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《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下简称“修订稿”),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对修订稿有意见或建议的,可于2010年1月8日前向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反映。

    修订稿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,但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除外。

    修订稿增加了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规定,有效期满,自动失效。修订稿规定,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自施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。暂行或者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最长不超过2年。安排部署工作有时限要求的规范性文件,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时限。

 

 
 

 

联系电话:020-22264118 0763-3360588 邮箱地址: hexinrenli@163.com    版权所有: 和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│粤ICP备09057791号